每個排污單位必須持有的“身份證”
發布時間:2016-11-23作者:來源:瀏覽次數:165696
一條國務院辦公廳印發《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》的消息,瞬間在環保業內人士的朋友圈刷屏。
這個方案為啥在業內如此受關注?環保部大氣環境管理司副司長汪健表示,這項全新的頂層設計,對改善環境質量意義重大。
每個排污單位必須持有的“身份證”
企事業排污單位是我國污染物排放的主要來源之一,控制和減少企事業單位排污,對于降低污染物排放總量至關重要。
“我國很多地區大氣、水等環境要素質量長期不能達標,這與固定源排放強度有直接關系。”國家環境咨詢委員會委員、天津大學法學院院長孫佑海說,傳統的管理手段、方式已不能適應環境形勢的需要,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應運而生、正當其時。
正如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在其為媒體撰寫的署名文章中所言,改革后的排污許可證是每個排污單位必須持有的“身份證”,是企事業單位生產運行期排污行為的唯一行政許可。
根據方案要求,到2020年,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,對固定污染源實施全過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協同控制,實現 “一證式”管理。據介紹,火電、造紙行業企業的發證工作將率先啟動,2017年完成“大氣十條”“水十條”重點行業及過剩產能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的核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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